若打人者不赔偿且派出所不处理,可通过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督促派出所履行职责,同时也可收集证据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打人者赔偿。

当遇到打人者不赔偿且派出所不处理的情况时,有多种途径可维护自身权益。

要明确派出所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殴打他人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有责任进行调查处理。如果派出所不处理,可能存在失职情况。

若遇到这种情况,可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上级公安机关通常会对下级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详细说明事情的经过、派出所不处理的情况等,请求上级公安机关督促派出所依法履行职责。

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向复议机关提出对派出所不处理行为的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会对该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若行政复议未能解决问题,还能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派出所依法履行职责。

另一方面,对于打人者不赔偿的问题,即使派出所不处理,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打人者的侵权行为以及自己所遭受的损失,从而要求打人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通过这些途径,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打人者不赔偿派出所不处理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