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通常包括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当事人的信息是合同的基础要素。合同需明确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等详细信息,这能确保合同主体的确定性,便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沟通和联系,也为可能出现的纠纷确定责任承担主体提供依据。
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可以是货物、劳务、服务、工程项目等。明确的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或标的不明确,合同就无法履行。例如,在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所买卖的商品。
数量是对标的的计量,是衡量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大小的尺度。数量的约定必须明确、具体,包括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等,避免因数量不清晰而产生纠纷。比如,购买苹果,要明确是按斤、按箱还是按吨计算数量。
质量是标的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指标。质量条款应详细约定质量标准、质量要求、验收方法等内容。在产品买卖合同中,质量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双方约定的特殊标准。
价款或者报酬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代价。对于价款或报酬的约定,要明确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地点等。在劳务合同中,要明确劳务报酬的金额及发放方式和时间。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规定了合同履行的时间范围、地点以及具体的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关系到当事人的期限利益,履行地点涉及到运输费用、风险承担等问题,履行方式则包括交付方式、结算方式等。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约定违约责任可以促使当事人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也为在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提供了救济途径。
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解决的途径和方式。常见的解决争议方法有协商、仲裁和诉讼等。明确解决争议的方法能在纠纷发生时高效地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