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后,一般在判决生效后的10日内由法院送交监狱执行刑罚,但具体时间需结合判决生效条件(如上诉期)及特殊情况(如上诉、暂予监外执行等)综合确定。

判决生效是送监的前提条件。根据法律规定,一审判决作出后,并非立即生效,需经过法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明确,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若罪犯在10日内未提出上诉,且检察院未提出抗诉,一审判决即生效;若提出上诉或检察院抗诉,案件将进入二审程序,需待二审判决或裁定生效后,方可交付执行。

判决生效后,法院需在规定时间内交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这里的“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监狱在收到相关文书后,会依法收监执行。因此,在一审判决生效且无特殊情况的前提下,罪犯通常会在判决生效后的10日内被送往监狱。

特殊情况可能导致送监时间延长或暂不送监。实践中,部分案件存在影响送监的特殊情形:一是上诉或抗诉引发的二审程序,若一审判决后罪犯上诉或检察院抗诉,二审法院审理期间(一般为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罪犯会继续羁押在看守所,直至二审判决生效后,再由二审法院或一审法院按上述10日期限交付执行,此时送监时间会因二审周期相应延长;二是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罪犯若存在“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等情形,法院可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此类罪犯无需送监,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但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如疾病痊愈、哺乳期结束)且刑期未满,仍需收监执行。

此外,看守所与监狱的衔接流程也可能影响实际送监时间。法院送达执行文书后,监狱需对罪犯进行收监前的健康检查、身份核实等工作,若发现罪犯不符合收监条件(如突发疾病),可能暂缓收监,待条件具备后再执行,但此类情况较为少见,通常不影响整体10日内的交付执行期限。

综上,犯罪嫌疑人(判决生效后称为“罪犯”)判刑后送监的时间,以判决生效为起点,一般在生效后10日内完成交付;若存在上诉、抗诉或暂予监外执行等特殊情况,送监时间会根据具体程序或情形相应调整。法律对这一流程的规定,既保障了刑罚执行的及时性,也兼顾了司法程序的严谨性和罪犯的合法权益。

犯罪嫌疑人判刑后多久送去监狱里(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