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找到车主后,处理流程包括报警固定证据、警方调查认定责任、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依据情节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需结合事故后果、车主行为性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等法律法规推进,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一步,立即报警并固定证据。无论事故是否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找到肇事逃逸车主后,当事人应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报警后,警方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调取监控录像、收集证人证言等,固定肇事逃逸的关键证据,为后续责任认定和法律追责奠定基础。需注意,切勿自行与车主“私了”而放弃报警,以免因证据不足导致权益无法保障。
第二步,警方调查与责任认定。找到车主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法对车主进行询问,核实其肇事经过、逃逸原因等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意味着肇事逃逸车主原则上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除非能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如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逆行等)。警方会在调查结束后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事故责任划分,该认定书是后续赔偿协商、调解或诉讼的重要法律文书。
第三步,赔偿协商与法律救济。责任认定后,当事人可与肇事逃逸车主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财产损失的,需赔偿车辆维修费、物品损失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若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赔偿。诉讼时,需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财产损失评估报告等证据,确保诉求得到法院支持。
第四步,法律追责:行政与刑事责任并行。肇事逃逸行为不仅涉及民事赔偿,还需承担相应行政或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若车主驾驶证被吊销,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刑事责任方面,若肇事逃逸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如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等,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其中,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机关会根据事故后果、车主主观恶性等因素,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上,肇事逃逸找到车主后的处理需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从报警固定证据到责任认定,再到赔偿协商和法律追责,每一步都需依托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警方调查,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确保肇事方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