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时应根据是否有人员伤亡确定拨打顺序,有人员伤亡需先拨打120抢救伤员,再拨打110处理事故;无人员伤亡仅需拨打110。两者职责不同,120负责医疗急救,110负责事故处理与秩序维护,需结合实际情况选择。
120与110的核心职责差异是明确拨打选择的基础。120是全国统一的医疗急救电话,由当地急救中心受理,主要职能是调度救护车、指派医护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救治,并转运伤员至医疗机构。其服务对象为所有急危重症患者,包括车祸中的受伤人员,重点在于“救命”,确保伤员在黄金时间内得到专业医疗干预。而110是报警服务台,由公安机关受理,在车祸场景中主要负责现场秩序维护、交通疏导、事故责任初步认定、联系交警部门处理事故纠纷,同时可协调消防、医疗等资源联动,但不直接提供医疗救治服务。
“生命优先”是拨打顺序的根本原则。车祸发生后,若现场有人员受伤(无论伤势轻重),需第一时间拨打120。原因在于,车祸可能导致颅脑损伤、内脏破裂、大出血等危及生命的伤情,每延迟一分钟,死亡率和致残率都会显著上升。例如,严重出血时若未及时止血,可能在10分钟内危及生命,而120调度的专业急救人员可携带除颤仪、止血设备等现场施救,为后续治疗争取时间。拨打120后,再拨打110,由警方介入保护现场、疏导交通,避免因现场混乱引发二次事故,同时固定事故证据,为后续保险理赔和责任划分奠定基础。
不同场景下的拨打选择需灵活判断。若车祸仅造成车辆轻微刮擦、碰撞,无人员伤亡,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可直接拨打110,由交警指导快速处理或前往快处快赔中心定责,无需拨打120。但若存在“隐性伤情”可能(如车内人员有头晕、胸痛等不适,或儿童、老人受伤),即使表面无明显外伤,也建议拨打120,因为内脏损伤、脑震荡等伤情可能延迟显现。此外,若事故现场存在火灾、车辆漏油等安全隐患,拨打110时需同步说明,警方会协调消防部门到场处置。
拨打时提供准确信息可大幅提升救援效率。无论是拨打120还是110,清晰描述“位置、伤情/事故概况”是关键。位置信息需精确到“路名+地标+门牌号”,例如“XX路与XX路交叉口东侧100米,XX超市门口”,避免仅说“在马路上”;伤情描述需说明“受伤人数、意识状态(清醒/昏迷)、有无出血/骨折/呼吸困难”,例如“1人头部出血,已昏迷,无呼吸”;事故概况需说明“车辆类型(轿车/货车)、事故形态(追尾/侧面碰撞/单方翻车)、是否堵塞交通”等。这些信息能帮助120精准调度最近的救护车,110快速指派警力到场,缩短救援时间。
常见误区需警惕。部分人认为“打110就行,警方会联系120”,这种认知存在风险。110接警后需转接医疗资源,可能导致延迟;也有人因担心“救护车费用高”而拒绝拨打120,实则急救费用可通过医保或事故责任方理赔报销,生命安全远重于经济成本。此外,切勿在未确认现场安全时随意移动伤员(如脊柱损伤者),应等待120医护人员专业处置,避免加重伤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