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驾驶证骑摩托车被交警查到,属于无证驾驶违法行为,需配合交警调查,接受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车辆若符合规定可按流程领回,后续需通过合法途径取得驾驶证方可驾驶。
没有驾驶证骑摩托车上路行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禁止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会依法采取现场调查、固定证据、作出处罚决定等流程处理,具体办理方式需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推进。
首先,现场需配合交警调查。交警在执法时会要求驾驶人出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确认身份信息及是否持有驾驶证。驾驶人应主动提供真实信息,不得冒用他人身份或逃避检查,否则可能因“提供虚假证言”“阻碍执行职务”等行为加重处罚。交警会通过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核查驾驶人的驾驶证状态,确认属于“无证”后,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车辆并告知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其次,法律责任明确且具有强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驾驶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罚款金额和拘留天数会根据违法情节轻重调整,例如是否存在肇事、逃逸、使用伪造驾驶证等加重情节,若不存在特殊情节,一般按下限或中等标准处罚。需要注意的是,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中的“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并非刑事处罚,但会留下违法记录。
关于被暂扣车辆的处理,需根据车辆本身状态决定。若摩托车为合法购买(有购车发票、合格证)、已登记上牌且未达到报废标准,驾驶人在接受完行政处罚后,可凭身份证、处罚决定书、购车凭证等材料到交警部门指定的停车场领回车辆;若车辆未登记上牌、无合法来源证明或已达报废标准,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扣留或强制报废,无法领回。此外,若车辆存在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未年检等问题,还需补缴保险、补办年检手续并缴纳相应罚款后,方可领回。
后续影响不可忽视。无证驾驶的行政处罚记录会纳入公安机关档案,虽然不影响个人征信(特殊情况除外,如拒不执行处罚),但再次违法时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若驾驶人后续计划考取机动车驾驶证,需在处理完本次违法后,通过正规驾校报名、学习、考试,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摩托车驾驶证为“D证”“E证”或“F证”),方可合法驾驶摩托车。
总结而言,遇到此类情况,应保持冷静配合执法,主动接受处罚,切勿采取逃避、对抗等行为;处理完毕后,务必通过合法途径取得驾驶证,确保今后驾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再次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