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后驾驶证重考科目需根据酒驾行为的严重程度区分,饮酒驾驶机动车一般需重考科目一;醉酒驾驶机动车则需重新考取全部科目(科目一至科目四)。具体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决定及驾驶证吊销期限为准。

酒驾行为在法律上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类,两者对应的驾驶证处理措施及重考科目存在显著差异,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等法律法规具体分析。

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形:根据国家标准,饮酒驾驶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以上、80mg/100ml以下的驾驶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驾驶证记12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71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清零,发还驾驶证)。因此,此类情形下,驾驶人需通过科目一考试即可恢复驾驶证使用,无需重考其他科目。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形:醉酒驾驶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危险驾驶罪范畴(《刑法》第133条之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由于驾驶证已被吊销,驾驶人需在吊销期满后,按照初次申领驾驶证的流程重新报名考试,此时需依次通过科目一(理论考试)、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及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重新取得驾驶证。

此外,若存在更严重情节,如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出租车、网约车、货车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4款,将被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且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此类情形同样需重考全部科目,且附加“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的限制。

需特别注意,酒驾后重考科目需满足“吊销期满”条件。例如,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吊销期为5年,驾驶人需在5年后向驾校报名,提交身份证明、身体条件证明等材料,按正常流程参加各科考试。考试内容与初次申领一致,无特殊减免政策。

总结而言,酒驾重考科目核心区分在于驾驶证是否被吊销:仅暂扣驾驶证(饮酒驾驶)的,通过科目一考试即可恢复;驾驶证被吊销(醉酒驾驶)的,需重考全部科目。具体处理以交警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驾驶人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酒驾行为。

酒驾重考什么科目(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