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失补领需准备相关材料,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即可补发。
结婚证丢失后补领手续如下:
一、准备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身份证和户口簿的信息要一致,若信息有变更或不一致的情况,需先到相关部门进行更正。
2. 婚姻登记档案证明。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档案局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档案证明能证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
3. 三张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照片要符合婚姻登记照片的要求,比如尺寸、背景颜色等。
二、提出申请
当事人可以选择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也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领申请。双方需亲自到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声明书中要如实填写双方的基本信息、结婚登记的相关情况等内容。
三、审核与补发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会查看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如果符合补领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补发结婚证。一般情况下,当场就可以领取到新的结婚证。
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丢失后及时补领可以避免在一些需要证明婚姻关系的场合遇到麻烦。在补领过程中,要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