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若同时被认定为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累犯不适用缓刑,因此无法通过缓刑“暂不执行刑罚”的方式“出来”,需实际执行拘役刑罚。危险驾驶罪的基础刑期为拘役1-6个月,结合累犯从重处罚情节,具体刑期需根据犯罪情节(如血液酒精含量、是否造成事故等)确定,实际服刑时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行羁押的刑期可折抵。

首先,需明确醉酒驾驶的法律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法定刑为拘役,并处罚金。这里的“醉酒驾驶”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的驾驶行为,无需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即可定罪。

其次,关于“累犯”的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累犯的认定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前罪和后罪均为故意犯罪;二是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三是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需要注意的是,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为拘役(低于有期徒刑),若前罪是危险驾驶罪,通常不满足“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条件,因此实践中醉酒驾驶构成累犯的情况,多为前罪是其他故意犯罪(如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等)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危险驾驶罪。

关键问题在于累犯是否适用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犯罪分子,但第七十四条同时明确规定:“对累犯…不得宣告缓刑”。这意味着,只要被认定为累犯,无论所犯后罪是否符合缓刑的其他条件,均绝对排除缓刑适用。因此,醉酒驾驶且构成累犯的,无法通过缓刑“暂不执行刑罚”,必须实际服刑。

关于具体量刑,危险驾驶罪的基础刑期为拘役1-6个月,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血液酒精含量(如是否达到200mg/100ml以上)、驾驶时的道路环境(如高速路、城市快速路)、是否存在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等情节,在1-6个月拘役范围内从重确定刑期。例如,若血液酒精含量达150mg/100ml,且构成累犯,可能被判处3-4个月拘役。

最后,实际服刑时间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例如,若行为人在判决前已被刑事拘留10日,最终判决拘役2个月,则实际需服刑50日(60日-10日)。刑期执行完毕后,即可释放。

综上,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若同时构成累犯,因累犯不适用缓刑,需实际执行拘役刑罚,刑期一般为1-6个月,具体结合犯罪情节确定,服刑时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先行羁押的刑期可折抵。

醉酒后驾车行驶累犯判缓刑多久能出来(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