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
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流程需经过前期准备、材料提交、审核领照三个核心阶段,具体包括签署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提交变更材料、工商部门审核、领取新营业执照等步骤,全程需严格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
一、前期准备与决议阶段
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前,转让方与受让方需完成内部决策程序。有限责任公司应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项形成书面决议,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需修改章程并备案。若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同时,转让方与受让方需签订规范的《股权转让协议》,明确转让标的、价格、支付方式、交割时间、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协议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留存原件作为变更登记的必备材料。
二、申请材料准备阶段
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材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股东会决议或决定;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与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若涉及国有资产转让,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材料需确保真实完整,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盖章。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交申请与审核阶段
申请人需向公司住所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变更材料,部分地区支持线上预审(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提交扫描件),预审通过后再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工商部门收到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重点包括材料是否齐全、签字盖章是否规范、决议程序是否合法等。
若材料存在瑕疵,工商部门会出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审核通过后,将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四、领取执照与后续事项
申请人凭《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部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领取后,公司需及时更新股东名册,并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涉及股权溢价转让的,转让方需按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需注意,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股权的转让才具备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未办理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外,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的,还需先经商务部门审批,再办理工商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