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打架和解后,应通过签订书面和解协议明确权利义务,涉及赔偿的需保留支付凭证,同时注意履行协议内容并避免后续冲突,必要时可通过公安机关备案或司法确认增强协议效力。
打架事件达成和解后,科学处理流程可分为协议签订、履行监督、风险防范三个关键环节,需结合具体情形采取对应措施,确保纠纷彻底解决。
一、签订规范的书面和解协议
口头和解存在法律效力瑕疵,需以书面形式固定和解内容。协议应包含以下核心要素:双方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纠纷起因简述(客观描述冲突时间、地点、经过,避免情绪化表述)、和解具体条款(如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履行期限)、权利放弃声明(明确双方自愿放弃追究对方治安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等权利)。协议需双方签字捺印并注明日期,建议一式两份分别保存。涉及大额赔偿时,可添加“双方确认此事一次性了结,不得就本次纠纷再提出任何主张”的兜底条款,防范后续索赔风险。
二、履行过程中的证据留存
若和解涉及经济赔偿,支付款项时应优先选择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转账等可追溯方式,备注“打架赔偿款”“和解补偿款”等用途说明。现金支付需由收款人出具书面收据,明确记载“今收到XX因XX纠纷支付的赔偿款XX元,双方纠纷就此了结”,并由收款人签字捺印。赔偿款支付完毕后,建议双方共同签署《履行完毕确认书》,作为和解义务终结的凭证。医疗费用赔偿需附医疗机构正规票据,避免后续因费用真实性产生争议。
三、特殊情形的后续处理
1. 公安机关介入案件:若和解前已报警,需携带和解协议到办案单位说明情况,申请撤销案件或出具《治安调解协议书》。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85条,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的,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予处罚,未履行协议的可继续治安处罚程序。
2. 和解后出现新损害:如一方在和解后发现伤情加重或产生后续治疗费用,需区分情形处理:协议明确约定“包含后续一切费用”的,无权再主张赔偿;协议未涵盖后续费用且有医疗证明证实与原冲突存在因果关系的,可与对方协商补充协议,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主张权利。
3. 协议履行争议:若一方拒绝履行和解协议,守约方可依据协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需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约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四、风险防范与行为约束
和解后双方应避免就原纠纷进行接触或发生言语冲突,删除涉及纠纷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时需谨慎,必要时可先备份存档。涉及人身伤害的,建议在协议中加入“互不滋扰”条款,约定双方不得通过电话、网络或当面方式进行骚扰、威胁。若和解后遭遇对方报复或挑衅,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警,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对骚扰行为进行处罚。
通过上述步骤,可有效降低和解后再生纠纷的概率,确保和解协议具备法律约束力。涉及复杂赔偿计算或协议起草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审核文本,避免因条款疏漏导致权益受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