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过期药品处理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属于危险废物范畴,必须交由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单位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混入生活垃圾或非法转移,处理流程需包含台账记录、合规运输、专业处置及去向备案等环节,违规将面临高额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企业在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期药品,并非普通垃圾,其处理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多部法律规定,需从法律依据、操作流程、违规后果等多维度落实合规要求。
从法律依据来看,过期药品的属性已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过期药品属于“劣药”,企业需履行销毁义务;同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将“废弃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列为危险废物(代码900-002-32),企业需按危险废物管理标准处理。这意味着企业不得自行销毁、倾倒或交给无资质单位处理,否则将违反双重法律规定。
具体处理流程需分四步落实。第一步是建立全流程台账记录,企业需详细记录过期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批号、数量、过期日期、产生部门等信息,并留存至少3年,以备监管部门核查。第二步是选择合规处置单位,需通过“全国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地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废弃药品类危险废物”)的单位,核实资质有效性及处置能力,避免与“黑处置商”合作。第三步是签订规范处置合同,合同需明确处置方式(如焚烧、无害化处理等)、运输责任、环保要求及双方权利义务,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第四步是合规运输与去向备案,运输过程需由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车辆承担,运输前需在“全国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转移联单,处置完成后由处置单位出具《危险废物处置回执》,企业需将回执与台账一并存档。
违规处理的法律后果极为严重。若企业将过期药品混入生活垃圾或随意丢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若交给无资质单位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罚款金额提升至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更严重的是,若处置不当导致环境污染,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企业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及罚金,2023年江苏某医药公司因非法倾倒过期药品被追究刑责,相关责任人获刑2年并处罚金50万元,即为典型案例。
企业还需注意内部管理细节。建议建立过期药品专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如仓储部负责定期盘点、质量部负责判定过期属性、行政部负责对接处置单位);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普及危险废物管理知识及法律责任,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合规风险;同时,主动与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药品监管部门沟通,及时了解政策更新(如危险废物名录调整、处置单位资质动态变化等),确保处理流程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