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后孩子户口迁回男方需以孩子抚养权归男方为前提,需准备离婚证明、抚养权证明、男方户籍材料等,通过向男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准迁证、到孩子原户籍地办理迁移证、最后到男方户籍地完成落户三个主要步骤办理,若女方不配合可凭法律文书强制办理。

办理离婚后孩子户口迁回男方的核心前提是孩子抚养权已明确归属男方,这是户籍迁移的法定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因此,迁移流程需严格遵循户籍管理规定,具体操作如下:

一、所需材料准备

材料准备需区分离婚方式,确保文件真实有效且符合户籍部门要求:

1. 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明确孩子抚养权归男方)、男方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孩子的户口簿原件、双方的离婚证原件、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若孩子已办理身份证,还需提供孩子的身份证原件。

2. 诉讼离婚:需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判决或调解孩子抚养权归男方)、男方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孩子的户口簿原件、法院出具的判决生效证明(部分地区要求)、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注:所有材料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男方签字确认。

二、具体办理流程

流程分为三个关键环节,需在男方户籍地和孩子原户籍地的公安机关分别办理:

1. 申请准迁证:男方需携带上述材料,到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户口迁入申请,填写《户口迁入申请表》。派出所审核材料无误后,会在5-10个工作日内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准迁证是户口迁移的核心凭证,有效期通常为40天,需注意在有效期内办理后续手续。

2. 办理迁移证:男方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携带准迁证、孩子的户口簿原件,到孩子当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通常为女方户籍地或双方原共同户籍地)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证》。户籍民警审核准迁证及孩子户口簿后,会注销孩子原户口信息并签发迁移证,迁移证有效期一般为30天。

3. 办理落户手续:男方需在迁移证有效期内,携带准迁证(第三联)、迁移证、男方户口簿、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到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派出所核对材料后,会将孩子户口登记在男方户口簿上,并重新打印包含孩子信息的户口簿页。

三、特殊情况处理:女方不配合办理

若女方拒绝提供孩子户口簿或配合办理,男方可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的规定,凭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明确抚养权归属男方)直接向孩子原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迁移证。派出所可依据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强制办理户口迁出,无需女方签字同意。

四、注意事项

1. 抚养权归属是前提:若离婚时未明确孩子抚养权归属男方,需先通过协商或诉讼确定抚养权,否则无法办理户口迁入。

2. 材料真实性:提交的离婚协议、判决书、出生证明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伪造材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3. 时间限制:准迁证和迁移证均有有效期,逾期未办理需重新申请,可能导致流程延误。

4. 异地办理:部分地区支持线上提交材料预审(如通过“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可提前查询当地派出所是否开通此服务,减少线下跑动次数。

综上,离婚后孩子户口迁回男方需以抚养权归属为基础,通过准备齐全材料、严格遵循“准迁-迁移-落户”流程办理,特殊情况可借助法律文书保障权益。办理过程中建议提前与双方户籍地派出所沟通,确认具体要求,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双方离婚孩子户口怎么迁回男方(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