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扣车取车需经历调查取证、处罚决定送达、违法处理与费用结清、提交领车材料、车辆检验与领回五个核心流程,整个过程需严格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当事人需在完成酒驾处罚后,凭法定材料到指定地点领回车辆,且无需承担车辆保管费用。

酒驾扣车取车流程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强制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流程设计以保障调查取证合法性与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具体可分为以下阶段:

一、扣车的法定情形与启动条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7条,交警部门对酒驾行为扣车需满足“收集证据”必要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确认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核查车辆是否登记合法、检验车辆安全性能是否达标等。实践中,酒驾被查获后,车辆通常由交警部门移至指定停车场保管,扣车决定会当场告知当事人并出具《扣押决定书》,明确扣车理由、期限及权利救济途径。

二、调查取证阶段(一般不超过30日)扣车后,交警部门需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调查取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37条,车辆扣留期限原则上为30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即最长60日)。此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进行检测(结果需在3日内出具)、核查车辆行驶证、登记信息及交强险保单等。若调查发现车辆涉及盗抢、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扣车期限不受上述限制,需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处罚决定作出与送达调查取证完成后,交警部门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作出处罚决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处罚决定书需书面送达当事人,明确酒驾认定结果、处罚内容及履行方式(如罚款缴纳账户、驾驶证暂扣期限等)。

四、违法处理与费用结清当事人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按要求履行处罚义务:
1. 缴纳罚款:通过指定银行、线上平台或交警部门窗口缴纳罚款,需保留缴纳凭证;
2. 驾驶证暂扣:若为饮酒驾驶,需将驾驶证交至交警部门暂扣,期限届满后领取;若为醉酒驾驶,驾驶证将被吊销,需重新考取。
需特别注意,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车辆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当事人无需向停车场支付保管费;但因车辆自身故障或事故导致无法行驶的拖车费用,若交警部门已通知当事人自行移车而未移,可能需由当事人承担(具体以地方规定为准)。

五、车辆领回流程与材料要求完成上述步骤后,当事人可到扣车停车场领回车辆,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车辆行驶证原件(若行驶证遗失,需提供车辆登记证书或购车发票);
3.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原件;
4. 罚款缴纳凭证;
5. 若车辆为租赁或借用,需额外提供租赁合同/借用协议及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材料后,停车场工作人员会核对信息,确认车辆无损坏、无其他未处理违法记录(如未年检、未投保交强险等),即可办理领车手续,双方需签署《车辆领回确认单》。

六、特殊情形处理若车辆存在“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累计达12分”“未按规定年检”等情形,需先到交警部门处理完毕相关违法;若车辆为拼装、报废车或涉及盗抢,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收缴或移交刑侦部门,当事人无法领回。

酒驾扣车取车流程规定(0)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