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住院对方全责,赔偿标准的商谈需依据法定赔偿项目及相关证据,按照实际损失和法定计算方法确定赔偿金额。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项目,双方可自行协商,也可在交警调解下进行,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首先要明确赔偿项目。根据法律规定,赔偿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类。

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需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以及发票等证据来确定具体金额。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要提供单位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材料。

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需有医院的护理证明等。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要保留好交通费用的票据。

伤残赔偿金:如果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需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商谈赔偿时,先收集好上述相关证据,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可以自行协商赔偿事宜,明确各项赔偿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时间等。也可以请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交警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协调。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车祸住院对方全责怎么谈赔偿标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四条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五条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