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的房子可以购买,但存在一定风险,需要采取相应措施来保障交易安全。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相关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这意味着,抵押的房子是具备交易的合法性基础的。

不过,购买抵押房存在诸多风险。若抵押人未告知抵押权人转让房屋的情况,抵押权人可能会在债务到期未清偿时,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导致购房者面临房屋被拍卖、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风险。可能存在抵押人隐瞒房屋抵押情况,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购房款,后续却发现房屋存在抵押负担,陷入复杂的法律纠纷。

为降低风险,在购买抵押房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要求卖方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这样房屋就不存在抵押负担,交易相对安全。卖方可以用自有资金或者购房者支付的部分首付款来偿还贷款。二是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一定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房屋的产权状况,核实房屋是否存在抵押以及抵押的具体情况,包括抵押金额、抵押期限等。三是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卖方的违约责任。如果卖方隐瞒抵押情况或者未能按照约定解除抵押,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可以通过资金监管的方式保障购房资金安全。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待房屋解除抵押且完成过户手续后,再将款项支付给卖方。

虽然抵押的房子可以购买,但购房者需要谨慎对待,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抵押的房子是否可以购买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