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夫妻一方转移财产可通过自行调查、申请法院调查等方式。自行调查包括查看对方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留意不动产登记情况等;申请法院调查则需在符合条件时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进行相关查询。
在婚姻关系中,若怀疑夫妻一方转移财产,可采取多种方法进行查询。
一、自行调查
1. **银行账户方面**:可以留意对方日常使用的银行账户。若知晓对方的银行账号,可通过银行柜台或自助终端打印交易明细。仔细查看近期的大额资金转出情况,如是否有异常的转账给陌生账户、频繁取现等行为。例如,突然有一笔较大金额转给了一个从未听说过的账户,且无合理的解释,就可能存在转移财产的嫌疑。
2. **不动产方面**:可以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夫妻名下的房产情况。查看是否有未经自己知晓的房产过户行为。有些地方可以通过线上平台进行初步查询,若发现异常再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核实具体信息。
3. **公司股权方面**:如果对方持有公司股权,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看公司的股权变更情况。看是否有将自己名下的股权无偿转让或低价转让给他人的情况。
二、申请法院调查
1. 当自行调查遇到困难,无法获取相关证据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比如,银行可能因保护客户隐私等原因,不向个人提供他人的账户信息,此时就可以请求法院开具调查令进行查询。
2. 在申请法院调查时,需要向法院说明合理的调查理由和范围。例如,说明怀疑对方转移财产的具体情况和依据,以便法院判断是否符合调查条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调查申请,并安排相应的调查工作。
3. 还可以申请法院对相关财产进行保全,防止财产进一步被转移。比如,申请对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对房产进行查封等措施,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