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妇女可能构成侮辱罪,也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若辱骂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符合侮辱罪构成要件时,构成侮辱罪;若未达到犯罪标准,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从侮辱罪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这里的“侮辱”包括以言语对他人进行辱骂等行为。对于辱骂妇女而言,如果是公然进行,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能构成此罪。“公然”是指在众多人面前或者使不特定人、多数人能够知悉的方式进行。“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比如导致被辱骂妇女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者辱骂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等。例如,在公共场合对妇女进行长时间、恶毒的辱骂,引起大量群众围观,严重损害了该妇女的名誉和人格尊严,就可能构成侮辱罪。侮辱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若辱骂妇女的行为未达到犯罪标准,不构成侮辱罪,也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即使辱骂行为没有达到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程度,但只要是公然侮辱妇女,就会受到治安处罚。比如在一般的公共场所,对妇女进行辱骂,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但尚未导致严重后果,就会按照此规定进行处罚。辱骂妇女无论是从刑事层面还是治安层面,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辱骂妇女构成什么罪名(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