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写的离婚协议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自己写的离婚协议若要具备法律效力,需要符合多方面的要求。
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是在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影响的情况下,自愿达成的协议内容。例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或者其他重大利益为手段,迫使对方签订不公平的离婚协议,这种情况下协议就可能因违背真实意思而无效。
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不能在协议中约定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将全部财产都归一方所有,而让另一方承担全部债务,这种约定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同时,协议中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例如,对于子女抚养权的约定,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不能剥夺另一方的探视权等合法权利。
离婚协议需要在办理离婚登记后才生效。即使双方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但如果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该协议并不产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只有在完成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才正式生效,双方需要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综上所述,自己写的离婚协议只要满足内容真实、合法合规且完成离婚登记等条件,就具有法律效力。但为了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在起草离婚协议时,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