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1年缓刑2年指的是法院判处犯罪分子1年有期徒刑,但给予2年的缓刑考验期。在这2年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不用在监狱服刑,而是在社区接受矫正。如果在考验期内遵守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发现漏罪等情况,原判的1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而罚金20万元是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20万元金钱的刑罚方法,犯罪分子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缴纳这笔罚金。
首先来具体分析“判1年缓刑2年”。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并不是一种刑罚种类。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在“判1年缓刑2年”的情况中,这1年有期徒刑是确定的量刑结果,但由于适用了缓刑,犯罪分子不需要立即到监狱服刑。在2年的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要遵守一系列规定,比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等。
如果在这2年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遵守了规定,没有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那么当2年考验期满,原判的1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但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也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关于“罚金20万元”,罚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之一,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的数额由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来确定。犯罪分子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金。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