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适用一年诉讼时效的规定已废止。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法律体系中,诉讼时效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它旨在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对于伤害案件而言,其诉讼时效的规定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意味着在伤害案件中,一般情况下,受害人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以及明确侵权人后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一个关键的判断标准。“知道”是指受害人明确知晓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伤害以及伤害是由谁造成的。“应当知道”则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即根据一般人的认知能力和客观情况,受害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应该能够知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例如,在一些伤害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可能由于当时的情况紧急或者自身认知的局限,没有立即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相关信息的了解,在合理的情况下应该能够意识到,此时就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需要注意的是,曾经《民法通则》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但《民法典》施行后,统一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规定。虽然一般诉讼时效是三年,但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通常不予保护。不过,法律也预留了一定的灵活性,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例如,在伤害案件中,受害人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无法在三年内主张权利,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

伤害案件诉讼时效多长时间(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