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几年后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分财产的。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涉及财产再次分割的情况有多种。如果是离婚时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这种情况下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只要在发现对方有这些恶意行为之日起三年内,都能通过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若是离婚时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的,没有时间限制,当事人可以随时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这部分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部分财产在离婚时没有处理,其性质依然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状态,当事人的共有权一直存在,所以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如果是协议离婚后,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里需要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离婚几年后能否分财产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再次分割财产的情形以及是否在相应的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