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欠债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不支持债权人主张债权,债务人无需偿还因赌博形成的债务。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对于赌博欠债有着明确的处理方式。赌博在我国是一种违法甚至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债务角度来看,因赌博产生的债务属于非法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赌博欠债显然是基于违法活动产生的债务,所以这种债权债务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债权人不能通过合法的途径,如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要求债务人偿还赌债。
如果债权人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向债务人索要赌债,债务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债权人的这些行为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赌博不仅危害个人和家庭,而且其产生的债务也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