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抵扣税额的计算方法需区分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下,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简易计税方法则不存在抵扣问题,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在增值税的计算中,不同的计税方法对于税额的计算有不同的规则。

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是大多数一般纳税人采用的计税方式。在这种方法下,关键的计算公式是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这里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例如,一家企业销售一批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那么该企业的销项税额=100×13% = 13万元。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通常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等。比如,该企业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款为50万元,税率为13%,那么其进项税额=50×13% = 6.5万元。

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额就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即13 - 6.5 = 6.5万元。

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一些特定的应税行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种方法不存在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征收率一般低于一般计税方法的税率,常见的征收率有3%、5%等。例如,某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为30.9万元,征收率为3%。首先需要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即不含税销售额=30.9÷(1 + 3%) = 30万元,然后计算应纳税额=30×3% = 0.9万元。

增值税抵扣怎么算税额(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