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肇事逃逸,车主不一定能免责处罚,需依据具体情形判定。
在交通事故中,驾驶员肇事逃逸后,车主是否免责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若车主没有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车主将车辆借给有合法驾驶资格且无饮酒等不适宜驾驶情况的驾驶员,驾驶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肇事逃逸,车主对事故发生没有过错,通常无需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
若车主存在过错,就不能免责。常见的过错情形包括:一是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车主明知却未告知驾驶员。比如车辆刹车系统有问题,车主知晓但未向借车人说明,导致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因刹车故障发生事故后逃逸,这种情况下车主需承担相应责任。二是车主将车辆借给无驾驶资格的人。如车主把车借给没有驾驶证的人,借车人肇事逃逸,车主存在明显过错,要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如果车主教唆、指使驾驶员逃逸,那么车主和驾驶员都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综上所述,驾驶员肇事逃逸,车主能否免责要根据其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