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再结婚,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手续主要是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声明书、审核通过后领取结婚证;所需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了解结婚登记的手续流程。第一步是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需持相关证件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在申请时,双方必须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第二步是填写声明书,双方要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声明书上签名或按指印。第三步是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查看是否符合结婚条件。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明确所需的证件。一是身份证,这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通过身份证核实双方的身份信息。二是户口本,户口本能够证明双方的户籍信息以及婚姻状况等。三是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这是证明上一段婚姻已经合法解除的重要依据。婚姻登记机关需要确认双方均无配偶,才能为其办理结婚登记。

有些地方可能还会要求提供其他材料,比如近期免冠合影照片等。为了确保结婚登记顺利进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了解具体的要求和流程。同时,要注意证件的有效期和真实性,避免因证件问题影响结婚登记的办理。

法院判决离婚后再结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0)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