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本身不会过期作废,但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在法律层面,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借条本身不存在过期作废的说法,它是双方借贷关系的一种书面体现,会一直具有证明效力。当涉及到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借款时,就会受到诉讼时效的约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借条有明确还款日期的情况下,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例如,借条约定 2023 年 1 月 1 日还款,那么从 2023 年 1 月 2 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到 2026 年 1 月 1 日止。如果在这三年期间,债权人没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三年之后再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若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债权人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但如果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债务人合理的准备时间。此时,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不过,如果债权人在首次主张权利时,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还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当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发生时,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