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轻伤没钱赔,涉嫌故意伤害罪,一般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属于从轻处罚情节。而如果致人轻伤后没钱赔偿,意味着无法通过赔偿获得被害人的谅解,通常不能得到从轻处罚,法院可能会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重判处。
不过,没钱赔偿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若确实是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赔偿,并非主观上不愿赔偿,法院在量刑时也会综合考虑其他情节。比如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手段、是否存在自首、坦白等法定从轻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坦白,也可以从轻处罚。
即使犯罪嫌疑人当下没钱赔偿,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后,若犯罪嫌疑人仍不履行赔偿义务,被害人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一旦发现犯罪嫌疑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以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虽然当下没钱赔偿,但可以尝试与被害人及其家属协商,制定合理的赔偿计划,表达积极赔偿的态度,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对量刑产生有利影响。同时,在服刑期间积极改造,争取减刑等机会,也是应对这种情况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贷信息。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者其他主体提供信贷信息,应当事先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并适用本条例关于信息提供者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