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殴拘留可能属于行政处罚中的行政拘留,也可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刑事拘留。
在法律体系中,不同性质的拘留对应着不同的法律情形。
行政拘留:当斗殴行为情节较轻,尚未构成犯罪时,通常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这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例如,双方因一些小摩擦发生肢体冲突,但只是造成了轻微的皮外伤,没有达到轻伤及以上的伤害程度,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可能会对涉事人员处以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一种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相对人采取的短期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其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惩戒违法行为人。
刑事拘留:如果斗殴行为较为严重,涉嫌犯罪,就可能会被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多次聚众斗殴等情形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当公安机关认为行为人实施的斗殴行为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犯罪时,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并不是最终的处罚结果。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以及应受到何种刑罚,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