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借款人地址仍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可以尝试查询身份信息获取地址,也能凭借其他证据向法院起诉,法院可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处理。
在不知道借款人地址的情况下,首先可以尝试从多个方面去获取其地址信息。比如从与借款人有交集的其他人处打听,像其共同的朋友、同事、家人等,这些人可能知晓借款人的居住地址或工作地址。还可以通过一些社交平台,若借款人在社交平台上有公开的地址信息,或许能从中获取。
若无法通过上述方式得知地址,还可以查询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如果在借款时有留存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可以委托律师去相关部门查询其户籍地址。因为身份证上登记的户籍地址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居住信息。
即便最终还是不知道借款人确切的现居住地址,也不影响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债权人可以凭借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会根据已知的情况处理送达问题。若按照户籍地址无法送达诉讼文书,法院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在缺席判决后,债权人可以凭借生效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所以,不知道借款人地址并不意味着无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