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认定肇事逃逸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主要依据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以及客观上是否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等行为。
在认定肇事逃逸时,主观故意是关键要素之一。如果行为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如逃避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等,而故意逃离现场,那么就具备了认定肇事逃逸的重要主观条件。例如,发生碰撞后,司机心里清楚撞了人或车,却立即驾车或弃车逃离,这种行为明显体现了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
从客观行为方面来看,有多种情形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一是明知事故发生,直接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比如两车刮擦后,一方司机不做任何停留,直接开车离开。二是当事人自认无责任而驾车离开。但实际可能根据事故情况其是有责任的,这种自认为无责而离开也可能被认定为逃逸。三是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虽然返回了现场,但前期的离开行为已符合逃逸特征。四是虽然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送伤者就医是应尽义务,但后续无故离开也可能被认定为逃逸。五是虽然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留下虚假信息同样体现了逃避法律追究的意图。六是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这明显是为了逃避进一步的调查和法律责任。七是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表明应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的。即便不承认,但证据能证明其知晓事故,也不影响逃逸的认定。八是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且强行离开现场的。这种不积极处理事故赔偿,强行离开的行为也构成肇事逃逸。交警会通过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调取监控等多种方式收集证据,综合判断是否构成肇事逃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