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被骗担保收集证据材料可从书面材料、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方面入手,收集能证明存在欺骗行为以及违背真实意愿提供担保的相关材料。
当担保人遇到被骗担保的情况,以下是一些收集证据材料的方法和方向。
书面材料:首先要注意收集与担保相关的合同、协议等书面文件。查看合同中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篡改痕迹等。如果有与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往来信件、电子邮件、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这些都可能包含证明被骗的信息。例如,聊天记录中对方承诺了某些条件,但实际并未履行,这可以作为重要证据。
证人证言:寻找了解事情经过的证人。比如在场见证担保过程的人,他们可以对当时的情况进行描述,证明担保人是在何种情况下签订的担保协议。证人需要能够清晰准确地陈述所看到和听到的事实,并且要具备作证的能力和资格。
视听资料:如果有相关的录音、录像资料,那将是非常有力的证据。例如,在商谈担保事宜时的现场录音,记录下对方欺骗的言辞和行为。在收集视听资料时,要确保其合法性,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
鉴定结论:对于一些关键的文件,如签名、印章等,如果存在疑问,可以申请进行鉴定。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来确定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判断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等情况。
其他证据:还可以收集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方面的证据。如果债务人在担保时故意隐瞒了其真实的财务困境,导致担保人做出错误判断,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担保人是被骗的。医疗记录等也可能有用,如果担保人是在受到威胁、胁迫等导致精神状态异常的情况下签订担保协议,医疗记录可以作为辅助证据。
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确保证据能够在法律程序中被有效采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