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出院协商赔偿,需先明确赔偿项目,准备好相关证据,然后联系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确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协商,过程中保持理性争取合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考虑法律途径。
要明确赔偿项目。一般来说,车祸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准备相关证据至关重要。证据是协商赔偿的关键依据,比如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发票及费用清单,这些能证明治疗情况和花费;误工证明可由工作单位出具,包含误工时间和收入减少情况;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或者当地护工的收费标准证明;交通费用的票据等。
联系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交警部门获取责任方的联系方式,主动与对方沟通,告知其出院情况并表达协商赔偿的意愿。同时,也要联系对方的保险公司,因为通常赔偿主要由保险公司承担。确定一个双方都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和冷静。清晰、有条理地向对方阐述各项赔偿的依据和金额。可以先提出自己的赔偿要求,然后认真听取对方的意见和想法,进行合理的沟通和协商。如果双方在某些赔偿项目或金额上存在分歧,要以证据为基础,说明自己的主张是合理合法的。
若协商顺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应签订赔偿协议,明确赔偿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以保障双方的权益。但如果协商不成,无法达成赔偿协议,那么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