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复婚证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等证件和材料。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复婚登记时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户口簿和身份证:户口簿是证明当事人户籍信息的重要文件,能显示其家庭成员关系、户籍所在地等信息;身份证则是证明个人身份的法定证件,包含了个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等。这两个证件是确认当事人身份和户籍情况的基础材料。

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证是通过协议离婚的夫妻,由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证件;离婚判决书则是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作出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书。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是为了证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具备复婚的前提条件。

照片:双方需要提交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照片的规格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一般为2寸或大2寸。照片用于婚姻登记档案和复婚证书,以记录双方复婚时的形象。

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可能还会有一些其他的要求或补充材料,例如有的地方可能要求提供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等。因此,在办理复婚登记前,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的证件和材料,顺利完成复婚登记手续。

民政局办复婚证需要什么证件(0)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