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没给出量刑建议,并不意味着最后一定是缓刑。缓刑有其自身的适用条件,不能依据检察院是否给出量刑建议来判定是否适用缓刑

检察院量刑建议在司法实践中并非是审判的必备要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议,但这并非强制性要求。检察院未给出量刑建议,可能是由于案件情况复杂、证据尚需进一步完善等多种原因,并不直接关联到最终的判决结果。

缓刑的适用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也就是说,能否适用缓刑,主要取决于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再犯罪的可能性以及对社区的影响等因素,而不是检察院是否给出量刑建议。

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具有独立的审判权。即使检察院给出了量刑建议,法院也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全面审查和判断,最终作出公正的判决。如果案件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即使检察院没有给出量刑建议,法院也不会判处缓刑;反之,如果符合缓刑条件,即使检察院给出了非缓刑的量刑建议,法院也可能依法判处缓刑。

综上所述,检察院没给量刑建议和否判处缓刑之间没有必然联系,缓刑的适用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检察院没给量刑建议的是不是最后都是缓刑(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