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三个月后检察院不一定马上关押。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关押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取保候审有其适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情形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当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案件会继续按照刑事诉讼程序进行。
在取保候审三个月后,检察院是否关押犯罪嫌疑人,主要取决于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看案件的侦查和审查情况。如果在这三个月内,侦查机关收集到了新的有力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较重刑罚,且存在社会危险性,比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干扰证人作证等,检察院有可能会决定逮捕关押犯罪嫌疑人。
二是要看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遵守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若犯罪嫌疑人违反了这些规定,情节严重的,检察院可以决定对其进行关押。
三是案件本身的进展和处理结果。如果经过审查,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能会决定提起公诉,但并不一定会马上关押,有可能会让犯罪嫌疑人继续取保候审直至开庭审判;若证据不足,可能会要求补充侦查,这种情况下也不会马上关押。所以,取保候审三个月后检察院是否马上关押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法律依据: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合同从事下列违法行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一)虚构合同主体资格或者盗用、冒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
(二)没有实际履行能力,诱骗对方订立合同;
(三)故意隐瞒与实现合同目的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与对方订立合同;
(四)以恶意串通、贿赂、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
(五)其他利用合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