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有抑郁症,仍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办理。若双方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可选择协议离婚;若无法协商一致,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即使另一方患有抑郁症,但如果其在精神状态正常,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双方能够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那么就可以按照正常的程序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申请后的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如果另一方抑郁症较为严重,丧失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协商一致,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需要注意的是,若另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先确定其监护人。一般配偶不能再担任监护人,通常会由其父母、成年子女等近亲属担任监护人。之后,由监护人代理其参与离婚诉讼。同时,在财产分割等方面,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照顾患有抑郁症一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