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欠钱不还可先与对方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可保留相关证据,通过申请支付令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当遇到工作人员欠钱不还的情况时,首先可以尝试友好协商。毕竟直接的沟通可能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有效的方式。友好地提醒对方还款,明确还款时间和方式,或许能促使对方履行还款义务。因为有些时候,对方可能只是因为疏忽或者暂时资金周转困难而未按时还款。

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证据是后续维权的关键。比如借条,它是证明借贷关系最直接的证据,上面通常会明确借款金额、借款时间、还款时间等重要信息;转账记录,无论是通过银行转账还是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都能清晰显示资金的流向和金额;聊天记录,其中可能包含双方关于借款的约定、催款记录等内容,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若支付令申请不通过或者债务人提出异议,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在获得胜诉判决后,如果对方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方式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