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立案后通常是先调查,在掌握一定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且符合拘留条件时才会抓人。
在诈骗案件立案后,司法机关的首要任务是开展调查工作。调查是整个案件处理的基础环节,其目的在于全面、细致地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据,以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这是因为只有通过充分的调查,才能确定犯罪行为是否确实发生、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以及其实施犯罪的具体过程等关键信息。
在调查阶段,警方会采取多种措施。比如,他们会向被害人了解详细的被骗经过,包括诈骗的时间、地点、方式、涉及的金额等情况,这有助于构建案件的基本框架。同时,警方也会收集相关的物证,如诈骗使用的通讯工具、转账记录、合同文件等,这些物证能够为案件提供关键的线索和证据支持。警方还可能会调查嫌疑人的社会关系、资金流向等,以全面了解案件的全貌。
抓人是一项具有较强的强制性和程序性要求的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法定情形时,才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过早抓人可能会导致证据收集不充分,影响案件的后续处理,甚至可能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例如,在一些诈骗案件中,如果警方在立案后没有足够的证据就匆忙抓人,后续可能会因为证据不足而不得不释放嫌疑人,这不仅浪费了司法资源,还可能影响司法的公信力。而通过充分的调查,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后再抓人,能够确保案件的顺利推进和依法处理。所以,诈骗立案后一般是先调查,在满足法定条件时再实施抓人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