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既可能是男方,也可能是女方,关键取决于离婚后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
在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该规定中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从实际情况来看,如果在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判归男方,女方获得探视权,那么女方就需要按照约定或者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这是因为虽然夫妻关系解除了,但父母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此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然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支付抚养费是履行该义务的一种重要方式。
反之,如果子女的抚养权判归女方,男方享有探视权,男方则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责任。抚养费的数额通常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也有多种,常见的是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支付抚养费的主体并非固定为男方或者女方,而是依据子女的抚养归属情况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