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全责赔不起钱时,可与对方协商分期赔偿、申请法院调解、让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由法院强制执行名下财产等。如果实在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能会面临中止执行,待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当在事故中负全责但赔不起钱时,有多种途径可以尝试解决。可以与受害方进行积极的沟通协商。双方可以就赔偿金额和赔偿方式进行重新商讨,比如达成一致后,采用分期赔偿的方式,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这样既能让受害方得到一定的赔偿保障,也能减轻赔偿方一次性支付巨额赔偿的压力。
若双方无法自行协商成功,可申请法院调解。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为双方制定一个合理的赔偿方案。法院的调解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能够平衡双方的利益诉求。
如果事故车辆购买了相应的保险,应及时让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受害方进行赔偿。需要注意的是,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信息。
若经过上述程序后,仍有赔偿缺口且赔偿责任人有一定的财产,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赔偿责任人名下的财产进行调查,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并依法进行拍卖、冻结、划扣等操作,以实现赔偿目的。
如果赔偿责任人确实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中止执行。但这并不意味着赔偿责任的免除,一旦赔偿责任人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根据受害方的申请恢复执行程序。赔偿责任人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出行、高消费等方面受到限制。因此,在面对事故赔偿问题时,应积极面对,尽力履行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