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且没有借条,仍可通过收集其他证据来维护自身权益,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之后可先与对方协商还款,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首先要做的就是收集能够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转账记录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借款给朋友,这些平台都会留下转账记录,记录中会显示转账的金额、时间以及双方的账户信息,这可以证明资金的流向和金额。
聊天记录也至关重要。在借款前后与朋友的聊天内容,比如借款时的沟通、约定还款时间等,都能作为借款事实的佐证。要确保聊天记录完整、真实,没有经过删减或篡改。如果有电话沟通借款事宜,电话录音同样具有证据效力。在录音时要注意尽量清晰地表明双方身份、借款金额、借款用途等关键信息。
若借款时有其他证人在场,证人证言也能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证人需要能够清晰地描述借款的过程和相关情况。收集好证据后,可以尝试与朋友进行友好协商,通过沟通提醒对方还款,并保留协商过程中的记录。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向法院提交之前收集的证据,法院会根据证据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即使没有借条,只要有足够的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证明借款事实,法院也会支持债权人的诉求。在打官司时,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约定的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及时采取法律行动,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