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并没有开征遗产税,所以夫妻之间继承遗产无需缴纳遗产税。

从税收法规层面来看,截至当前,我国尚未出台关于遗产税的相关法律规定。这意味着在继承环节,不存在专门针对遗产征收的税种。对于夫妻间的遗产继承而言,这一情况同样适用。

在财产传承过程中,夫妻作为特殊的法定继承人关系,有着独特的继承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当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对方的遗产。

在实际操作中,夫妻间继承遗产可能涉及到一些其他的费用,但并非遗产税。例如,如果涉及到房产等不动产的继承,可能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可能会产生一定的登记费、公证费等费用。登记费通常是按照一定的标准收取,金额相对较少,主要用于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成本支出。公证费则是在进行继承公证时需要缴纳的费用,公证机构会根据遗产的价值按照一定比例收取,但这也并非是遗产税。

如果夫妻继承的遗产是股权等其他财产形式,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时,也可能会有一些手续费用,但同样不存在遗产税这一税种。虽然目前我国没有遗产税,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关税收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不过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夫妻继承遗产无需缴纳遗产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