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造成轻伤害,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过,具体量刑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打架造成他人轻伤害,通常会按照此条款定罪量刑。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程度对量刑有影响。例如,是因一时冲动引发的打架,还是有预谋地伤害他人,后者主观恶性相对较大,量刑可能更重。

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的表现也很关键。若犯罪嫌疑人在伤害他人后,积极主动对伤者进行救助,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并垫付医疗费用,展现出较好的悔罪态度,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伤害他人后,不仅不救助伤者,还试图逃避法律制裁,如破坏现场、伪造证据等,这种恶劣行为会导致量刑时从重处罚。

是否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同样影响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积极与被害人沟通,诚恳道歉,并给予合理的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在量刑时会将此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考虑。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出具谅解书,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获得相对较轻的刑罚,甚至有可能适用缓刑

同时,犯罪嫌疑人的过往犯罪记录也是量刑的参考因素。若犯罪嫌疑人有多次违法犯罪记录,属于累犯,那么在量刑时会从重处罚。而如果是初犯、偶犯,且情节相对较轻,在量刑时可能会适当从宽处理。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