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撞了汽车谁的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由交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可能是电车一方责任、汽车一方责任,也可能双方都有责任。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遵循一定的原则和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如果是电车一方存在明显过错导致事故发生,比如电车闯红灯、逆行、超速行驶、突然变道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那么电车一方通常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例如,电车在红灯亮起时强行通过路口撞上正常行驶的汽车,这种情况下电车驾驶者的违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电车方大概率要负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
若汽车一方存在过错,如违规停车、突然开门、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导致电车避让不及而相撞,汽车一方就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比如汽车在非机动车道临时停车且未设置警示标志,电车正常行驶时撞上该汽车,汽车方就需要对事故负责。
还有可能双方都存在一定过错,此时双方都要承担相应责任。例如,电车速度较快且未保持安全车距,同时汽车在转弯时未打转向灯,这种情况下双方的过错共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双方都要根据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在实际处理中,交警会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看监控等方式,全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从而准确划分责任。责任划分的结果对于后续的赔偿等事宜至关重要,所以遇到此类事故,应及时报警,由专业的交警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