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死负主责,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存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且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就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通常情况下,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这是比较常见的交通事故致死主责的量刑区间。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刑期,比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取得谅解等。

如果存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包括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等情况。

更为严重的是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况,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这体现了法律对于这种恶劣行为的严厉惩处,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正常的交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