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对方全责索赔误工费,需先收集证明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证据,然后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申请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在交通意外中对方全责时,索赔误工费是合理合法的诉求。要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关于误工时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例如,伤者从事故发生后一直在医院治疗,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等能明确其休息治疗的时长,这就是误工时间的重要依据。

对于收入状况的证明,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账单等,以此证明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自由职业者可能无法提供固定的收入证明,就可以参考当地同行业的平均工资。

收集好证据后,就可以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明确提出误工费的赔偿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在协商过程中,保持理性和冷静,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协议。

若协商不成功,有两种途径可以进一步解决。一是申请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解。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要向法院提交之前收集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误工费索赔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