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公证和过户存在明显区别。过户公证是对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法律行为、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证明;而过户是将房屋产权从卖方转移到买方名下的法定程序,是产权的实质性转移。

从定义和性质来看。过户公证是一种证明行为,由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二手房交易相关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它主要起到增强合同等文书可信度的作用,并不直接导致房屋产权的转移。例如,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经过公证后,能证明该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而二手房过户是产权转移的法定程序,是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的一系列手续,完成后房屋的所有权从卖方变更为买方,是产权的实质性变更。

法律效力不同。过户公证具有证据效力,经过公证的事项在法律上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使用。但它不能替代过户登记,不能使买方获得房屋的产权。比如,即使合同经过公证,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房屋仍属于卖方所有。过户则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关键,完成过户登记后,买方就依法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买方可以自由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也有差异。过户公证一般是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房产证、买卖合同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相关情况,然后出具公证书。而二手房过户需要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身份证、房产证、买卖合同、完税证明等一系列材料,经过受理、审核、缴纳税费等多个环节,最终完成产权变更登记。

费用方面也有所不同。过户公证费用通常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根据房屋价值等因素确定。而二手房过户涉及的费用较多,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以及登记费等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