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期房在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不能办理产权证书等情况下,可以要求退房子。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也可要求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在购房合同中一般会约定交房时间,如果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房,经购房者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合理期限通常为三个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了房屋的结构形式、空间尺寸、朝向等,且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购房者的,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不能办理产权证书,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仍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面积误差过大,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应退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