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并没有“破坏家庭罪”这一罪名,一般情况下不能以该罪名告第三者。不过,如果第三者的行为符合重婚罪或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则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没有专门的“破坏家庭罪”。通常而言,婚姻中的出轨行为更多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法律难以对第三者进行直接制裁。

存在两种特殊情况可以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责任。一是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结婚”,不仅包括法律上的登记结婚,还包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如果第三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第三者和出轨方都可能构成重婚罪。此时,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二是破坏军婚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果出轨方的配偶是现役军人,而第三者明知这一情况,还与之同居或者结婚,就构成了破坏军婚罪,受害者可以向司法机关报案,依法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责任。

在遇到老婆出轨这种情况时,若要维护自身权益,除了在符合条件时追究第三者刑事责任外,还可以在离婚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出轨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财产分割等方面争取更有利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